鹽城市防震減災中心項目315kVA臨時用電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工程所需資金來源自籌并已落實。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投標報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永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符合本項目招標公告資格要求的投標的申請人均可參加該項目投標。
三、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鹽城市防震減災中心項目315kVA臨時用電工程。
2、項目地點:鹽城市境內。
3、招標范圍及規模:招標內容為鹽城市防震減災中心項目315kVA臨時用電工程施工,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人保留調整招標內容及范圍的權利。本項目造價約35萬元。
4、質量標準:國家“合格”標準,一次性通過供電部門的驗收并具備送電條件。
5、計劃工期:10日歷天。
四、投標申請人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同時具有國家電監會派出機構頒發的承裝(修、試)類五級及以上(承裝、承修、承試三項資質齊全)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獨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項目負責人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電力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證書,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業績要求:/。
6、信譽要求:
(1) 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2) 投標人沒有被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7、其他要求:
7.1 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特指以下三種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項目負責人擔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指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擔任關鍵崗位人員、不在本項目兼任本項目的其它崗位。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7.2項目負責人及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日當月向前連續6個月均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例:如開標日期為2019年8月,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9年2—7月養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7.3本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其他現場人員在中標簽訂施工合同備案時按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要求配備到位。
五、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陸仟元整(¥6000.00元),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不接受電匯、轉賬、現金、現金交款單、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證金,詳見招標文件。
六、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辦法。
七、評標辦法:采用“合理低價法”。
八、請具備主要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于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06月16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攜帶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注明聯系人電話及郵箱)及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到永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鹽城市鹽都區新都西路39號匯都商務樓1幢2401室)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
九、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招標人(公章):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肖工
聯系電話: 0515-68011519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永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樹工
聯系電話:0515-88887568,15351575369
20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