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城路東、中壩河北側地塊安置房項目試樁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工程所需資金來源自籌并已落實。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投標報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錦東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符合本項目招標公告資格要求的投標的申請人均可參加該項目投標。
三、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鶴城路東、中壩河北側地塊安置房項目試樁工程。
2、項目地點:鶴城路東、中壩河北側。
3、招標規模:本項目計容面積約11.19萬㎡,招標人保留調整上述招標范圍及招標內容的權利。
4、招標范圍:本招標工程為一個標段:鶴城路東、中壩河北側地塊安置房項目試樁工程施工。本次試樁工程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人保留調整招標范圍及工程量的權利。本工程造價約 56.87萬元。
5、質量要求:合格。
6、工期要求:計劃工期:15日歷天,具體服從招標人要求。計劃開工時間:2020年12月24日前必須確保樁基施工機械設備進場,否則每拖延一天承擔5000元的違約金。
四、投標申請人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獨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同時具有《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4、信譽要求:
(1) 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2) 投標人沒有被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5、其他要求:
(1)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特指以下三種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項目負責人擔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指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擔任關鍵崗位人員、不在本項目兼任本項目的其它崗位。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 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 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2)項目負責人及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日當月向前連續6個月均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例:如開標日期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20年1-6月養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五、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不接受電匯、轉賬、現金、現金交款單、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證金,詳見招標文件。
六、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辦法。
七、評標辦法:采用“合理低價法”。
八、請具備主要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于2020年12月12日至2020年12月17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攜帶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注明聯系人電話及郵箱)及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到江蘇錦東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鹽城市寶龍公寓2號樓702室)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
九、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招標人(公章):鹽城市房屋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肖工
聯系電話: 0515-68011519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江蘇錦東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孫建標
聯系電話:13770024877
20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