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工業水廠項目防洪評估報告編制服務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所需資金已落實。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報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建博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符合本項目招標公告資格要求的投標申請人均可參加該項目投標。
三、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河東工業水廠項目防洪評估報告編制服務。
2、建設地點:本工程新建取水頭部位于通榆河預處理廠現狀取水頭部北側約100m處,新建凈水廠位于通榆河預處理廠對岸,步湖路、伍龍河以南,希望大道以東,新城路以北區域,以及凈水廠至光電產業園約21km輸配水管道。
3、招標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負責與防洪評價相關的水文及河道斷面等相關資料采購及測量;編制防洪評價報告送審稿;參加防洪評價報告的專家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修改送審稿并編制正式批復稿,并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具體根據主管部門要求執行),配合做好驗收等工作。招標人保留對上述內容調整的權利。
4、項目規模:河東工業水廠建設總規模日處理能力30萬m³/d,一期15萬m³/d(凈水廠、通榆河預處理廠至河東工業水廠的原水管線工程及取水頭部、河東工業水廠至開發區光電產業園的輸配水管道),凈水廠占地面積12公頃,一期工程總投資約8.7億元。本項目造價約32萬元。投標單位根據總平面布置圖所涉及到的所有河流,經充分調研及咨詢相關行政審批部門后進行投標報價。
5、服務時間要求:提供資料齊全后60日內完成相關報告的編制并報送主管部門進行評審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具體根據主管部門要求執行),具體滿足招標人要求。
6、質量要求: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導則(試行)》以及《防洪標準》的相關要求,且通過項目地相關審批部門的審核。
四、投標申請人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資格: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履行本項目服務能力的獨立法人。
2、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2016年12月18日以來防洪評估報告編制服務業績(須提供合同原件、加蓋單位公章的水利部門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3、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授權委托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之日當月向前連續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投標時無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例:如開標日期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5年1-6月養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4、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5、信譽要求: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投標人沒有被鹽城市城市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6、本項目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名。
五、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的方法確定合格的投標人。投標報名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開標前必須辦理變更手續,否則作無效標書處理。
六、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數額為人民幣伍仟元(¥5000.00元)整,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除華東三省一市的匯票外,其他匯票必須提供“解訖通知”聯)。不接受電匯、轉賬、現金、現金交款單、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證金,詳見招標文件。
七、評標辦法:
采用“合理低價法”。
八、招標文件領取:
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于2021年12月18日~12月24日前(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憑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原件(注明聯系人、聯系方式及郵箱)及領取人身份證到江蘇建博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鹽城市鹽都區世紀大道619號金太陽裝飾城B座6樓;陳婷慧:13222329651)購買招標文件。
九、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招標人(公章):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人:肖工
聯系電話:0515-68011519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江蘇建博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人:陳婷慧 周宏康
聯系電話:13222329651 15605103326
202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