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清水綠岸凈水集團危險廢物收集處置服務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所需資金來源自籌并已落實。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符合本項目招標公告資格要求的投標申請人均可參加該項目投標。
三、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鹽城市清水綠岸凈水集團危險廢物收集處置服務。
2、項目地點:鹽城各區縣范圍內污水廠。
3、招標范圍:鹽城城東污水廠、鹽都9個污水處理廠、大豐5個污水廠、鹽城開發區2座泵站、阜寧1個污水廠、濱海14個污水廠、東臺11個污水廠、射陽12個污水廠合計55處。具體詳見采購量清單,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招標內容及范圍適當調整的權利。
4、招標規模: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46.325萬元,單價限價0.85萬元/噸。,招標人拒絕高于上述招標控制價(單價及總價)的投標報價。
5、服務期:根據各合資子公司生產需要單獨簽訂不同服務期限的處置合同。
6、質量標準:合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內到現場提供服務,乙方負責提供運輸車輛、負責危險廢物裝車工作,確保收集處置全過程符合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并及時在平臺進行申報。
四、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行政部門核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資質的企業。
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業績要求:無。
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被鹽城市城市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5)發生鹽住建招【2020】4號文規定的被停止、暫停鹽城市范圍內投標資格的安全生產事故,且在停止、暫停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
5、其他要求: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及授權委托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日當月向前連續6個月均連續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投標時無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 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例:如開標日期為2022年7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22年1-6月養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6、本次招標項目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名。
五、資格審查方式: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的方法確定合格的投標人。投標報名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開標前必須辦理變更手續,否則作無效標書處理。
六、投標保證金: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陸仟元(¥6000.00元),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除華東三省一市的匯票外,其他匯票還須提供“解訖通知”聯)或電匯、轉賬、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證金(現金除外),對信用服務機構依據《江蘇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引(試行)》(蘇信用辦〔2021]17號)評定為AA級及以上的投標人免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時需提供經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備案的第三方信用報告原件復印件,且信用報告概述頁等內容通過“信用鹽城網”可查證。
七、評標辦法:本項目采用“合理低價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八、招標文件領取:
1、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于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攜帶投標申請人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注明聯系人、聯系方式及郵箱)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購買并領取招標文件等材料,逾期領取的不予接收。獲取招標文件聯系人:張海青,聯系電話:18005108385
2、領取地點:江蘇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鹽城市鹿鳴路988號金航財富大廈17樓)。
九、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招標人:鹽城市清水綠岸凈水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市城投商務樓B座(市政府東側)
聯系人:王先生
電話:0515-80501532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鹽城市鹿鳴路988號金航財富大廈17樓
聯系人:張海洋
電話:18005108337
2023年 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