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莊組團緯十路、緯十一路、東倉路等項目400KVA正式用電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所需資金來源自籌并已落實。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雨田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符合本項目招標公告資格要求的投標的申請人均可參加該項目投標。
三、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張莊組團緯十路、緯十一路、東倉路等項目400KVA正式用電工程。
2、項目地點:鹽城市鹽都區張莊境內。
3、項目規模:工程造價約100萬元。
4、招標范圍:張莊組團緯十路、緯十一路、東倉路等項目400KVA正式用電工程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從東暉錦園東北角10KV環網柜電源接入,在政通與東倉路交界處增設一座400KVA美式專變,及從專變送電至在建道路路燈電源控制箱,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招標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暫定招標內容及范圍適當調整的權利。
5、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合格”標準,一次性通過供電部門的驗收并具備送電條件。
6、工期要求:20日歷天。
四、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頒發的承裝(修、試)類五級及以上(承裝、承修、承試三項資質齊全)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獨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同時具有《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a、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特指以下三種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項目負責人擔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b、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指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擔任關鍵崗位人員、不在本項目兼任本項目的其它崗位。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投標申請人須保證代理人、項目負責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日當月向前連續6個月均連續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例:如開標日期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9年1-6月養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4、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5、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被鹽城市城市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5)發生鹽住建招【2020】4號文規定的被停止、暫停鹽城市范圍內投標資格的安全生產事故,且在停止、暫停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
注:投標時無須提供上述3、4、5項證明材料,如有質疑或招標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其他要求:
(1)本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負責人相關資料,其他現場人員在中標簽訂施工合同備案時按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要求配備到位。
(2)我方承諾中標的項目負責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價2%的扣款。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五、資格審查方式: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的方法確定合格的投標人。
六、投標保證金:本項目投標保證金數額為人民幣壹萬捌仟元(¥18000.00元),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除華東三省一市的匯票外,其他匯票還須提供“解訖通知”聯)或電匯、轉賬、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證金(現金除外),對信用服務機構依據《江蘇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引(試行)》(蘇信用辦〔2021]17號)評定為AA級及以上的投標人免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時需提供經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備案的第三方信用報告原件復印件,且信用報告概述頁等內容通過“信用鹽城網”可查證。詳見招標文件。
七、評標辦法:本項目采用“合理低價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八、招標文件領取:
1、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憑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及領取人身份證復印件(注明聯系方式及郵箱)加蓋公章領取招標文件等資料,領取開始及截止時間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日18:00前(節假日除外)。
2、領取地點:江蘇雨田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地址:鹽城市國際創投中心北樓6011室)。
3、聯系電話:18082167628。
九、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招標人(公章):鹽城市張莊組團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人:肖工
電話:0515-68011519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江蘇雨田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人:江工
聯系電話:1808216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