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靜脈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渣土銷售服務已具備招標條件,工程所需資金已落實。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投標報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雙清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符合本項目招標公告資格要求的投標的申請人均可參加該項目投標。
三、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鹽城靜脈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渣土銷售服務。
2、工程地點:鹽城靜脈科技有限公司。
3、招標范圍:鹽城靜脈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渣土銷售服務根據日常生產,需銷售處置生產產生的渣土約80000噸,生產原料為積存垃圾和裝修垃圾。招標人保留對上述范圍及內容等進行調整的權利。具體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報價清單和實際需求為準,招標人保留調整部分工程量的權利。
4、服務期限:2023年7月-2024年12月31日。
5、質量標準:合格,滿足招標人要求。
四、投標申請人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投標人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標內容的獨立法人。
2、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及委托代理人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之日當月向前連續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投標時無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例:如開標日期為2022年7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22年1-6月養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4、業績要求:無。
5、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被鹽城市城市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5)發生鹽住建招【2020】4號文規定的被停止、暫停鹽城市范圍內投標資格的安全生產事故,且在停止、暫停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
五、招標文件獲取
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5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攜帶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注明聯系方式及郵箱)至江蘇雙清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鹽城市紫薇廣場C區7樓;聯系人:周會計;聯系電話:0515-88200706、18705110288)購買招標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標保證金的繳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除華東三省一市的匯票外,其他匯票還須提供“解訖通知”聯)或電匯、轉賬、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證金(現金除外),對信用服務機構依據《江蘇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引(試行)》(蘇信用辦〔2021〕17號)評定為AA級及以上的投標人免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時需提供經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備案的第雙方信用報告原件復印件,且信用報告概述頁等內容通過“信用鹽城網”可查證。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七、本項目資格審查辦法采用資格后審,評標辦法采用“最低評標價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八、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九、聯系方式
招標人:鹽城靜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鹽城市世紀大道19號
聯系人:姜啟東
電 話:0515-80501532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雙清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鹽城市紫薇廣場C區7樓
聯系人:丁娟
電 話:0515-88200316、15105105041
202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