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清水綠岸凈水集團2024-2025年度(亭湖、濱海、射陽、響水凈水)污泥處置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所需資金來源自籌并已落實。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報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符合本項目招標公告資格要求的投標申請人均可參加該項目投標。
三、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鹽城市清水綠岸凈水集團2024-2025年度(亭湖、濱海、射陽、響水凈水)污泥處置項目。
2、項目地點:鹽城市亭湖區、濱海縣、射陽縣、響水縣。
3、招標范圍和招標規模:
鹽城市清水綠岸凈水集團2024-2025年度(亭湖、濱海、射陽、響水凈水)污泥處置項目,按照招標人規定時間節點,外運并且規范處置鹽城市清水綠岸凈水集團2024-2025年度(亭湖、濱海、射陽、響水凈水)污泥約5630噸[其中:鹽城市濱海凈水(轄區內14座城鎮污水廠)含水率80%的污水廠產生的污泥3600噸;射陽凈水(轄區內12座鄉鎮污水廠)含水率80%的污水廠產生的污泥600噸;響水凈水(轄區內10座鄉鎮污水廠)含水率80%的污水廠產生的污泥480噸;亭湖凈水(轄區內5座城鎮污水廠)含水率80%的污水廠產生的污泥700噸,含水率60%污泥250噸], 投標人需自行踏勘現場,確認污泥轉運實際情況,具體要求詳見清單及招標需求。本項目服務費約241.34萬元。
注:轉運合規,車輛安裝GPS裝置,并確保GPS運輸軌跡與環保、住建等平臺網上申報路徑一致;每次轉運稱重,有過磅單;如因隨意傾倒污泥造成二次污染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所受的任何處罰均由中標單位負責。招標人具有監督中標單位行為的權益。中標單位如因其他外界影響,需有規范化臨時措施。
4、服務時間要求:365日歷天內完成全部污泥規范處置工作。
注:投標單位中標后接到招標人通知3日內進場。
5、質量要求:合格,污泥處置符合國家、省市法律法規和環保主管部門規定、標準。節能要求需符合{鹽行審投資節能【2023】1號}要求。
四、投標申請人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完成本項目招標范圍能力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2、項目負責人的要求: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
3、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地方政府所要求的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能力,污(淤)泥須采用焚燒或協同焚燒方式處理利用,提供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文件。
4、投標人投標時須承諾剩余年處置量大于6000噸,并提供“一企一檔”平臺上污泥年處置量的網頁截圖。
5、投標人必須在江蘇省污染源“一企一檔”管理系統注冊(原江蘇省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污泥處置類型包含:城鎮污水處理污泥,且能夠配合招標人在環保、住建等平臺上依法申報、披露相關處置信息。
6、投標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及授權委托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2024年1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7、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8、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被鹽城市城市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5)投標人在環保、住建等部門管理平臺中被暫停或限制單位賬號,無法實現污泥轉運聯單功能。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
9、投標人須具備相應的一般工業固廢的污泥處置設備和能力,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污泥處置須達到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目的。處理量及處置方式須符合應急管理、生態環境部門及《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蘇環辦〔2023〕327號)》規定的相關要求,中標后招標人有權對中標單位的環評資質和處置現場進行核查,核查不通過的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投標時無須提供上述7、8、9項證明材料,如有質疑或招標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的方法確定合格的投標人。投標報名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開標前必須辦理變更手續,否則作無效標書處理。
六、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肆萬元整(¥40000.00元),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除華東三省一市的匯票外,其他匯票還須提供“解訖通知”聯)或電匯、轉賬、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證金(現金除外),對信用服務機構依據《江蘇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引(試行)》(蘇信用辦[2021]17號)評定為AA級及以上的投標人免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時需提供第三方信用報告原件復印件,且信用報告概述頁等內容通過“信用鹽城網”可查證。
七、評標辦法:
本項目采用“合理低價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八、招標文件領取:
1、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憑單位介紹信(注明聯系方式及郵箱)及領取人身份證至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獲取開始及截止時間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日8:30時至18:00時,周日除外)。
2、領取地點: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務部(地址:鹽城市錢江財富廣場A座4樓)。
3、招標文件獲取聯系人:張工,聯系號碼:0515-89803566、13921809379。
九、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招標人:鹽城市清水綠岸凈水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0515-80501532
地址:鹽城市世紀大道19號城投商務樓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吳女士
聯系電話: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地 址:鹽城市錢江財富廣場A座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