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鹽城市濱海凈水有限公司危險廢物收集處置服務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所需資金已落實。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報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冠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符合本項目招標公告資格要求的投標申請人均可參加該項目投標。
三、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2024年度鹽城市濱海凈水有限公司危險廢物收集處置服務。
2、項目地點:濱海縣。
3、工程規模:濱海縣14座污水廠及5座泵站危險廢物收集處置服務,全年產生危廢總量約為16噸,處置單價約為8000元/噸,預計全年處置費用約為12.8萬元,處置費用涵蓋收集、運輸、處置等一切費用。招標人保留對上述范圍及內容進行調整的權利。本項目預算價約:12.8萬元。
4、招標范圍及工作內容:2024年度鹽城市濱海凈水有限公司危險廢物收集處置服務,具體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書面文件為準。
特別說明:投標人不得與本項目其他服務單位、施工單位有任何隸屬關系,否則一經發現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
四、投標申請人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行政部門核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提供資格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許可證中核準經營危險廢物類別需包含HW49(900-047-49)和HW03(900-002-03)。
2、投標人須提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允許從事危險廢物運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如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允許從事危險廢物運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投標人可委托第三方具備資質的公司運輸,但須提供以下材料:投標方與第三方開展運輸合作的復印件(加蓋雙方公司公章)。
3、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2024年2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4、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5、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被鹽城市城市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
注:以上4、5項投標時無須提供證明材料,如有質疑或招標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本次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投標報名與招標文件領取
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憑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及領取人身份證至江蘇冠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領取開始及截止時間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領取地點:江蘇冠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鹽城市世紀大道22號。聯系號碼:0515-88887568)。
六、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00元),投標保證金的繳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除華東三省一市的匯票外,其他匯票還須提供“解訖通知”聯)或電匯、轉賬、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證金(現金除外),對信用服務機構依據《江蘇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引(試行)》(蘇信用辦〔2021〕17號)評定為AA級及以上的投標人免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時需提供經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備案的第三方信用報告原件復印件,且信用報告概述頁等內容通過“信用鹽城網”可查證。詳見招標文件。
七、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八、評標辦法:合理低價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九、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十、聯系方式
招標人:鹽城市濱海凈水有限公司
聯系人:姜啟東
聯系電話:0515-80501532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冠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訓和
聯系電話:13851085267
20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