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靜脈科技有限公司飛灰填埋場(一期)2024年外包服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所需資金來源自籌并已落實。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建威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符合本項目招標公告資格要求的投標的申請人均可參加該項目投標。
三、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鹽城靜脈科技有限公司飛灰填埋場(一期)2024年外包服務項目。
2、項目地點:鹽城靜脈科技有限公司
3、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含試用期1個月)。
4、質量要求:合格,滿足招標人要求。
5、招標范圍:鹽城靜脈科技有限公司飛灰填埋場(一期)2024年外包服務項目,填埋飛灰量約1萬噸。
6、招標內容:(1)勞務公司現場管理人員須負責現場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期等工作;
(2)根據招標人需要,按時按量派遣能夠滿足需要的人員或機械進行服務并服從招標人的調配,定時定額完成派遣工作;
(3)勞務派遣單位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和意外傷害保險的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有關事宜,投標人需為被派遣人員繳納意外傷害保險;
(4)男60歲以上,女50歲以上的人員不得派遣至項目現場,上下班途中及工作中的一切安全問題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招標內容及范圍適當調整的權利。
7、招標規模:本項目服務費用約33萬元。
四、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格要求:投標申請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能力獨立完成本次招標內容的獨立法人。
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被鹽城市城市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
4、其他要求: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及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2024年3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注:投標時無須提供上述2、3項證明材料,如有質疑或招標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若不能提供的視同弄虛作假。
五、資格審查方式: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的方法確定合格的投標人。
六、投標保證金: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陸仟元整(¥6000元),投標保證金的繳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除華東三省一市的匯票外,其他匯票還須提供“解訖通知”聯)或電匯、轉賬、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證金(現金除外),對信用服務機構依據《江蘇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引(試行)》(蘇信用辦〔2021〕17號)評定為AA級及以上的投標人免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時需提供第三方信用報告原件復印件,且信用報告概述頁等內容通過“信用鹽城網”可查證,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七、評標辦法:本項目采用“合理低價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八、招標文件領取:
1、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攜帶投標申請人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注明聯系人、聯系方式及郵箱)領取招標文件等材料,逾期領取的不予接收。
2、領取地點:江蘇建威建設管理有限公司財務部(鹽城市兆泉商務樓東六樓,聯系人:徐會計、朱女士,聯系電話:051588222150,15051085369)。
九、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招標人(公章):鹽城靜脈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人:姜啟東
電話:0515-80501532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江蘇建威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人:朱女士
聯系電話:15051085369